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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以“十自查”“十项活动”为载体 促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0-02 10:42:36  浏览 人次

新郑市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强化“两个责任”,以“十自查”“十项活动”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助推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自查 ,确保实效。根据《典型案例》中的违纪违法现象,深入开展“对照典型案例十自查”: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自查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自查组织纪律守没守、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自查财经纪律违没违、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自查群众纪律犯没犯、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自查生活作风正不正。并要求对自查情况上报以案促改办公室。
  
  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以“十项活动”为载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排查,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自身存在不足,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召开一次专题动员会、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集中参观学习活动、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廉情家访活动、手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十八大以来专项资金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开展一次讲廉政党课活动、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按照检查验收阶段工作要求逐级留存待查、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 “十项活动”按照方法步骤有序开展,确保有的放矢。
  
  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市委抽调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专项活动安排部署情况;《新郑市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十自查”问题清单》填写、收集和审核把关情况;针对自查问题个人整改报告撰写情况;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自查谈话情况;“十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尤其将自查中虚以应付、查摆不彻底、各项问题清单填表均为“无”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市纪委重点管理对象,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新郑市纪委)